怀宁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(体检) 中心体检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7-15 作者: 浏览:1599次
广大市民、体检群众:
为规范我院健康体检服务流程,保障体检数据精准有效,更好为群众提供专业健康筛查服务,现将怀宁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相关安排、体检全流程注意事项统一公告如下,请所有参检人员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。
一、体检接诊时间安排
1、日常接诊:周一至周五正常开展个人体检,国家法定节假日周一至周五体检服务正常开放;周六、周日仅接受团体体检预约。
2、晨间开检时段
夏季(5月1日 —11月 30 日):早上 7:00正式开检
冬季(12月1日—次年4月30日):早上7:30正式开检
3、体检地点:怀宁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(体检)中心
补充说明:若体检开检时间临时调整,我院将第一时间院内公示,实际开检时间以现场公示为准。
二、体检前须知
1、饮食管控
体检前3日保持清淡正常饮食,禁食炸鸡、海鲜、奶茶等高脂、高糖、高嘌呤食物;严禁饮酒,不饮用浓茶、咖啡; 除降压、降糖药物外,暂停服用损伤肝肾功能的药物。
2、体检当日严格空腹,禁食 8-12 小时、禁水 4 小时以上。高血压患者可正常服用降压药,仅可饮用不超过100ml温水送服,不可大量饮水,防止血压波动干扰检测结果。
3、作息要求
体检前一日20:00 后停止进食,禁止剧烈运动、情绪大幅波动;保证每日不少于7小时睡眠,23:00前入睡,杜绝熬夜,避免影响血压、血糖、肝功能检测数值。
4、胸部低剂量CT专项准备
检查前摘除项链、胸针等胸前金属饰品,身着无金属纽扣宽松衣物;吸烟人员检查前1小时停止吸烟;检查时遵从医师指令憋气,保障成像清晰。本项目配备 AI 辅助诊断系统,提升病灶识别准确度。
三、体检中规范要求
1、空腹项目优先完成
采血、肝胆彩超、C13/C14幽门螺杆菌呼气试验均需空腹进行,建议参检人员第一时间完成以上项目,全部做完后方可进食、饮水。采血后护理
2、抽血结束后使用消毒棉签持续按压穿刺点 3-5 分钟,禁止揉搓,防止皮下淤血;若穿刺位置红肿、持续疼痛,请立即告知现场医护人员。
3、各类 B 超检查要求
肝胆彩超:必须保持空腹状态,减少肠胃气体遮挡脏器;
膀胱、子宫、附件彩超:检查前禁止排尿,保持膀胱充盈;无尿人群可在空腹项目结束后适量饮水,待有尿意再检查。
4、女性参检专项规定
(1)生理期不开展妇科检查、尿液检测、骨密度检测,月经干净 3 天后携带体检指引单前来补检;
(2)未婚女性不提供妇科、腔内 B 超检查,确有检查需求需签署知情告知书后方可操作;
(3)宫颈涂片、HPV 检测前 1 天禁止性生活,不冲洗阴道、不使用阴道栓剂,防止结果失真。
5、特殊人群放射检查限制
备孕、怀孕、哺乳期女性,检查前务必主动告知医护人员,中心将取消胸部 CT、X 光、C14 等放射类检查,规避辐射对母婴造成伤害。
6、尿液采集标准
留取中段尿液(舍弃前段、末端尿液),尿液总量不少于 10ml;女性避开经期,若经期检测需提前温水清洁外阴,避免分泌物污染样本。
7、通用现场要求
参检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依照体检指引单顺序逐项检查,不漏项;主动告知医师自身既往病史、手术史、长期用药情况,配合问诊与操作;穿戴宽松轻便、无金属装饰衣物,方便各项检查开展。
四、体检后相关事项
1、体检单统一上交
全部检查项目完成后,须将体检指引单交至前台工作人员核对登记;自愿放弃部分检查项目的,需在指引单签字确认,弃检项目不再安排补检,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2、异常指标及时处置
仔细聆听体检医师健康指导,报告提示指标异常的,遵照医嘱及时复查、随诊或进一步专科诊疗,切勿忽视异常信号。
3、体检报告保管
妥善留存纸质体检报告及全部检查单据,便于历年体检数据对比,就诊时可作为重要诊疗参考;报告领取时间、领取方式由中心工作人员另行通知。
4、检查后身体护理
采血 24 小时内穿刺部位禁止沾水,短期内避免高强度运动;完成胃镜、肠镜检查后,若持续腹痛、便血、呕吐,立即联系健康管理中心或前往医院急诊科就诊。
5、健康生活指导
根据专科医师建议调整饮食、作息,坚持适度运动,戒烟限酒,养成健康生活方式。
五、咨询联系方式
体检相关疑问可致电咨询:17305569175
怀宁县人民医院




